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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19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项目的通知

发布 2019-09-28 23:11:44

五市工信局、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》(宁党发〔2017〕26号)和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“互联网+先进制造业”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》(宁政规发〔2018〕5号)精神,加快推进我区工业互联网形成发展新动能,促进工业经济高质发展,我厅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19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项目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一、征集方向
 
(一)企业上云项目
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基础设施、平台系统、业务应用等上云改造项目。
 
(二)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
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,打通设备、生产线、生产运营系统等数据链,促进制造资源、数据资源等集成,挖掘和提升数据价值,促进企业间互联互通、产业协同、资源共享,为工业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。
 
(三)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
基于工业互联网与企业生产管理融合,实施智能化、绿色化、网络化、服务化、个性化等改造,为企业带来新竞争优势,形成新业务、新模式、新业态等创新应用项目。
 
(四)工业互联网体验展示中心
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、企业上云、工业APP及应用场景等,展示工业互联网在工业领域创新与应用优秀案例和解决方案,为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成熟经验和可复制、可推广案例。
 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企业及其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项目申报主体应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近3年内在工商、税务、环保、海关、银行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。
(二)申报“企业上云”、“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”方向的企业应为工业企业,申报“工业互联网平台”、“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”方向的企业应为工业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电信运营商、科研院所等。
(三)申报“企业上云”方向的企业,应符合《宁夏工业企业上云认定标准》有关条件。
(四)申报“工业互联网平台”方向的企业,平台对外提供服务的区内的工业企业、软件类企业不少于10家。
(五)申报“工业互联网体验展示中心”方向的企业,体验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,能容纳100人以上同时参观,展示内容应具有先进性、可复制推广,以区内应用案例为主。
(六)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项目为2017年9月—2019年9月期间投资建设,并已建设完成,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。
三、申报方式
(一)请五市工信局、宁东基地经发局、开发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所在区域企业积极申报试点,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初审后,于9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表及申报材料(纸质版胶印后一式三份),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,电子版发送邮箱。
(二)请各推荐单位本着对组织负责、对企业负责的态度,
认真组织初审工作,严禁做“二传手”,只收集不审核。我厅将在专家评审环节,对各市推荐项目质量进行评估,相关结果计入推荐成效名单,作为今后项目资金支持的参考依据。
(三)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,并依据《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按项目审核程序拟定2019年工业互联网项目资金支持计划,报请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,组织安排资金支持。
联系人:王军
电话:0951-6038039
邮箱:875721415@qq.com
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
2019年9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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